越秀学校第十二届关于举行田径运动会的通知外国语学校第四届各处室、年级段: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积极开展学校课余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班级凝聚力,树立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良好形象,体现我校学生团结协作、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形成健康学习、健康生活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定于2013年10月23日下午到10月25日举办秋季田径运动会,现将田径运动会规程发给各班,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一、竞赛规程二、运动员号码三、报名表四、团体赛说明(广播操、定点投篮、拔河比赛)五、团体奖说明温州市越秀学校龙湾区外国语学校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越秀学校第十二届温州市龙湾区田径运动会章程外国语学校第四届一、竞赛时间:2013年10月23-25日地点:学校田径场二、参赛组别、项目:1.组别:高中部:高中组;初中部:初一组;初二初三合为一组
2.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4KG)、立定跳远
(初中组无3000M、三级跳远项目,高中女子组无三级跳远项目
铅球男子5KG,女子4KG)三、参加办法:1、以班级为单位,每单位代表队可报领队一名;参赛人数,男运动员8名,女运动员8名,共计16名运动员;2、每班每项限报2人,每人可报2项(可兼报接力);少于4名运动员参加的项目,不进行比赛,竞赛组通知报名单位予以改项;3、比赛项目,及器材规格(见秩序册);如发现有代表队外请运动员参加比赛,予以严肃处理
四、报名时间:各班报名单填写一式两份,于2013年9月30日前经班主任签字后将报名单报一份体育组,另一份自留备查,逾期不报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运动员条件: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身体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