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技鉴[2006]6号关于举办2006年中国美发美容技能大赛(辽宁赛区)暨第31届亚洲发型化妆大赛辽宁选拔赛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为提高我省美发美容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关于举办2006年中国美发美容技能大赛暨第31届亚洲发型化妆大赛选拔赛的通知》(劳社鉴函(2006)23号)要求,经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举办2006年中国美发美容技能大赛(辽宁赛区)暨第31届亚洲发型化妆大赛辽宁选拔赛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积极促进美发美容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的提高,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交流层次,提高全民审美素养,促进美发美容业的技术交流,更新观念,引导时尚健康的行业潮流
二、竞赛组织本次大赛由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办,辽宁省工商联美容美发商会具体承办
大赛由主、承办单位共同组建2006年中国美发美容技能大赛(辽宁赛区)暨第31届亚洲发型化妆大赛辽宁选拔赛组委会,作为大赛的领导机构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省工商联美容美发商会,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比赛设立评判委员会,负责大赛技术指导和评判工作
全省各市相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为辽宁赛区选拔、推荐参赛选手等竞赛组织工作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一)竞赛项目1、美发类(1)成年组(选手年龄限18周岁以上)女士剪发与吹发项目;男士剪发与吹发项目;女士晚宴发型项目;女士长发造型项目;女士时尚发型项目;男士时尚发型项目
(2)青年组(选手年龄限16-23周岁
全部使用公仔头)女士剪发与吹发项目;2男士剪发与吹发项目;女士晚宴发型项目
2、化妆类(1)晚宴妆项目;(2)新娘妆项目;(3)梦幻化妆项目;(4)时尚生活妆项目
(二)表演类1、形象设计项目;2、美容纤体项目;3、国际交流项目
(三)竞赛标准本次竞赛各市选拔和推荐以美容师、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四级的理论知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