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唱红歌比赛有关事宜的通知处属各基层党支部: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教育广大职工铭记革命历史,继承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立志报效祖国,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进一步激发全体职工爱党、爱国、爱公司的热情,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展现单位企业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处党委决定与处工会联合举办“唱红歌、歌颂党”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二0一一年六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养护处三楼会议室)二、演唱形式本次比赛的形式主要为独唱或二重唱、合唱,也可有伴舞、穿插朗诵等其他生动活泼的表演形式
三、比赛曲目:由各支部自选上报,曲目应从红歌集中选定,各支部所选曲目不得少于三首(边养队选送两手独唱歌曲),经处组委会审核决定;各支部所唱歌曲有一首必须为合唱(边养队除外)不得少于两首,而且各支部所选歌曲不得重复)
四、演唱内容1、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祖国的歌曲;2、歌颂改革开放新时代的歌曲;3、其他紧扣这次活动主题的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歌曲
四、比赛规则:本次比赛总分为10分(评分标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一、合唱:1.组织情况2分,标准:仪表得体,服装统一,整体精神面貌好;进出场迅速有序,演唱时队形整齐
2.作品处理3分,标准:曲目选取围绕主题,健康、积极向上;演唱形式新颖多样(如领唱、轮唱、朗诵、动作或其他演唱形式),音乐表现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
3.艺术表现3分,标准:节奏准确鲜明、声音洪亮、吐词清晰;4.整体效果2分,标准:舞台效果富有激情及艺术性,表现风格独特,互动效果好
二、独唱:1、演唱内容3分,标准:紧扣主题,内容贴切;2、表演技巧4分,标准:字正腔圆,节奏准确,吐字清晰,音准不跑调,表情自然,声音和谐;3、仪态仪表3分,标准:精神饱满,感情真挚,着装整洁,仪表大方,文明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