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商业中心越王直街商铺拟作医疗用途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河源市商业中心越王直街商铺附近居民和广大业主,我们坚决反对河源市商业中心越王直街商铺拟作医疗用途,具体理由如下:1选址不符合住建局规划,业主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无医疗机构,侵犯业主权益
2市住建局在选址附近公示,在公示期间,附近居民强烈反对,交提出了反对意见书,住建局和卫计局也开具了相应的收条和受理通知书3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6版)第二章/第十五条中的第(四)项: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我们没有找到河源市医疗机构的选址要求(或许暂时还没有),找到深圳市的医疗机构选址要求,供参考:新增医疗机构与现有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须周边业主同意:新增诊所或门诊部与现有医疗机构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0米、新增医院与现有医院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00米
该选址非常靠近源城区东城综合门诊部,只有220米,也非常靠近河源市人民医院,不足800米,如下图所示
4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6版)第二章/第十六条例中规定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选址离住建局规划中的坚基美丽城幼儿园只有约300米,离最近的东城菜市场距离不足100米,如下图所示:5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6版)第二章/第十六条中的第十项规定/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居民楼及小区的距离非常近,与最近的居民楼只有10多米距离,严重不合理,引起附近居民的强烈反对,如下图示:医疗选址与小区的距离太近,引起居民和业主的强烈反对6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6版)第二章/第十八条中明文规定: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然而中正医疗却未批先建
在看到市住建局的公示后,我们在公示期内向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