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各区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校: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现已初具规模,在2008年暑假全省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是进行网上研修培训的重要基础保障,也是建立教师终身学习电子档案,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目前,此项工作还需完善,高中教师信息填报采集较好,但错误率仍较高;初中、小学教师信息缺少较多;中小学校长信息采集还未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关于继续做好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要求,目前,完善工作已进行到“操作流程”的第三步——学校管理员进入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变更或注册个人登录信息。为确保我区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区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校,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督促校级管理员按照统一要求与工作进度做好今后的工作。二、请各单位于3月5日前,将专项负责人及校级管理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uiyihuan@163.com。三、联系人:徐翠刚(区教育局政工科),电话:7150556;崔一环(临淄区教育中心),电话:7113465。附:山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关于继续做好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临淄区教育局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1关于继续做好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师范科(处):我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现已初具规模,在2008年暑假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此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高中教师信息填报采集较好,但错误率仍较高;初中、小学教师信息缺少较多;中小学校长信息采集还未进行。总结今年暑假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的经验,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进行网上研修培训的重要基础保障,也是建立教师终身学习电子档案,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教师如无信息或信息不准,将无法获得继续教育学分,同时也没有继续教育培训的任何记录。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对象为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职教师。增加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为信息采集对象。个人具有双重身份或多重身份的,每一项均应分别填报(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表见附表三)。二、管理员选配:本次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修改完善后,将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均有相应的管理使用权限。为保证采集信息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各市教育局师范科(处)管理员一般应从本科(处)选配,县(区)管理员一般应从教育局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的科室选配,并相对固定,学校管理员一般应从本学校内负责信息技术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师选配。管理员应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备熟练的计算机知识。三、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校信息、校长信息、教师信息三大类,省、市、县、学校四级管理,共建共享。2学校级负责所管辖学校信息、校长信息、教师信息数据的填报等工作,定期修改完善有关信息。县(区)级可以修改本县(区)学校的信息,可以查看本县(区)学校教师信息,并可进行统计分析及继续教育学分填报等工作。市级可以修改本市学校的信息,可以查看本市教师信息并可进行统计分析及继续教育学分填报等工作。四、数据库的信息采集方式见附件一,采集项见附表三。全部信息采集工作务必于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今后每年10月为信息修订时间,将学校变化、人员流动等情况更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仍应按照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进行数据修正。五、此次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是在前一段工作基础上开展的,增加了大量新的数据采集项,各级应对原采集的数据全部认真校验,对过去采集填报中的错误要认真修订,并填写新的数据采集项,我们将启用身份证自动校验系统,身份证号码错的将作为无效数据。六、山东省教师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管理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统一领导,山东教育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认真重视,周密安排,密切协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信息。工作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