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中市政灯[2007]第06号★关于贯彻“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省城市照明协会、技术情报站、路灯管理单位:根据国家建设部《“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精神,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节能优先,以高效、节电、环保、安全为核心,努力构建绿色、健康、人文的城市照明环境,切实提高城市照明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结合我国城市照明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贯彻“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
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贯彻“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2007年6月24日贯彻“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指导城市照明向健康、高效、安全、科学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照明质量和综合效益,依据《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结合我国城市照明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以功能性绿色照明为主,努力建立适宜、和谐、友好的城市照明环境,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条城市照明建设行政主管和职能部门,以及从事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城市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优先发展城市功能照明,科学设置景观照明
第四条坚持建设改造与维护管理并重,按照“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完善管理体制,积极将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行使管理职能
第五条专业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照明节能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在规划立项、方案设计、建设改造、验收检测、器材选用、维护管理等各环节中,建立完善的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城市照明采用的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