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09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烹饪专业学生技能比赛暨选拔参加全国中职烹饪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9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09〕5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5月11日至13日举行2009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烹饪专业学生技能比赛暨选拔参加全国中职烹饪技能大赛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赛项目和要求(一)比赛项目1
中餐热菜;2
中餐面点;3
中餐冷拼;4
(二)比赛要求(同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比赛要求)二、比赛方法1.以设区市及义乌市为单位报名组队,每队限报6名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参赛,每名参赛者限报两个参赛项目(主项一项和兼项一项),并在参赛报名表上写明主项和兼项的名称,其中热菜和面点不得同时兼报,报到时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以备查
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有关奖品
2.比赛按项目取名次,每个项目分别设置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
3.按照“择优推荐、兼项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最后推选6名学生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烹饪技能大赛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1.比赛时间:5月11日至13日,其中5月11日下午在杭州西湖职高报到,选手考察比赛场地,5月12日上午正式开始比赛
2.比赛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杭州西湖职高
四、评委组成1.由省里确定若干名行业专家和考评员组成大赛评委会,评委必须具有国家级评委资格,或获得省、市劳动部门颁发的烹调师鉴定员资格证书,评委在担任评判时,应佩带评委资格证
2.工作人员由比赛承办方选派,比赛监理由理事学校选派
五、其他1.比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