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论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摘要】实践教学一直是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基于长期以来对法学的文科性质的定位,其特有的技能性、专业性并未被法学教育界所认识,因而更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实践教学模式,具体表现在培育目标上脱离社会职业岗位的人才需求,教学目标仅仅体现了人才培育的知识或能力纬度,不能达到综合能力所要求的标准,实践教学过程仅仅停留于对欧美判例教学的形式模仿,并不真正能引起学生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并且远离学生未来工作的职业情境
本讨论通过学院正在进行省级示范院校法律事务重点专业建设的基础上,围绕双轨模式提出了分层递进式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设想
【关键词】双轨模式;分层递进式;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 随着进入信息时代,对职业教育与职业内涵的深化进展,教育界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认识到:无论是“任务导向”“职业能力观”,还是“关键能力-职业能力观”,对职业能力的理解都不全面,于是,美、德、澳、新加坡等职业教育相继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实践教学的新思维,双轨制的模式成为发达国家的高职教育产学结合模式
这种应用型学习由学校和行业共同指导完成
通过合作教育计划,建起大学与社会更为密切的联系
学生除了课堂学习以外,还掌握了实产技术或工作本领,培育出来的学生在市场上有竞争力
所以,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的教育,产学结合人才培育模式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培育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有效途径
相应的这种教育模式下所实施的实践教学方式,如日前所盛行的“项目教学模式”“行动导向教学模式”“情景认知教学模式”“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等,也逐步为法学专业技能的实践教学所采纳,但众所周知,法律职业相对于其他文科专业是一门专业性、技能性很强的学科专业,假如仅引进一些高职先进理念来解决法学教育当前的困境,显然是不足取的
一、当前法学高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