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填制方法:(一)托运人 (Shipper/Consignor)托运人是指委托运输的人,在贸易中是合同的卖方
一般在填写海运提单 Shipper栏目时,如信用证无特殊的规定,都填写 卖方 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许多制单人是直接把公司的公章盖在这一栏目中
托收方式下的提单托运人栏: 应按合同规定的出口商作为托运人人(二)收货人 (Consignee)与托运单“收货人”栏目的填写完全一致
根据信用证在: 记名收货人、凭指示和记名指示中选择一个:例如,信用证或合同对提单要求如下:①“ 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 ABC Co.】”—— 记名收货人②“ Full set of B/L made out 【 to order】”—— to order 凭指示 ,即“空白抬头 ”③“ B/L issued to order of 【Applicant】”—— 记名指示(注: Applicant:指信用证业务中的开证申请人,也就是买方 )④“ 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ur order】”—— 记名
指示 (our指开证行XYZ 银行 )⑤“ 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of shipper”—— to orderof shipper与 to order没有区别:凭托运人指示托收方式下 ,本栏可按合同的买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填写(三)被通知人(Notify party,Notify,Addressed to)如果第(二)栏中的 Consignee做成了“记名”式的,即在收货人栏中填上了买方的单位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则在该栏中填【买方的单位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或填上:“THE SAME AS CONSIGNEE”如果第(二)栏中的C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