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深圳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号) 、广东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与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号) ,结合我市“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十二五”基层中医药工作成效“十二五”以来,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各区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建设力度,全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截止年月底,全市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包括Ⅰ类、Ⅱ类、Ⅲ类,下同)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能够运用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数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例为;有家区级中医医院达到了三级甲等水平;建立了市、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全市岁以上老年人与~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各项指标较年均有明显提升,中医药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工作目标到年,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须达到以下指标。(一)进一步强化以区中医类医院为龙头,区综合医院、妇幼2 / 21 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体,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以及中医保健场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服务设施基本完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二)以上区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以上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创建个全国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 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三)所有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Ⅰ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达到以上。(四)各区中医类医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Ⅰ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Ⅱ、Ⅲ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