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委宣传部文件海原县文明办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海原县团委海原县妇联海文明办[2012]5号关于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区,县直中小学:为大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关于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文明办[2012]6号)和《关于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卫文明办发[2012]2号)要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教体局、团委、妇联决定,在全县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1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文明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及2012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坚持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为根本任务,着力引导广大青少年“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树立青少年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乐于助人、勤奋好学等突出典型,在全县形成“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富裕新海原”的良好道德风尚
二、评选范围1、全县所有7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学生入学年龄规定为准)
2、2009年表彰的“美德少年”不再参与本届评选
三、名额分配各中小学共推荐上报“美德少年”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评选标准2“美德少年”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雷锋精神,积极参加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道德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值得广大青少年学习
具体标准包括五个方面:(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遵章守纪、自强自力,团结友善、积极进取
(二)举止文明、言行一致,品德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