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1〕163号关于评选2011年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文明标兵”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精神,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更好的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评选一批“优秀班主任”和“文明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要求(一)“优秀班主任”1.评选范围:凡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任教5年(含5年)以上,并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含3年)以上者均可参评。2.评选条件:①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职业教育,热爱班主任工作,师德高尚,有较强的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的能力,师生关系平等、和谐。③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发现并给予正确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④所带班级班风良好,集体荣誉感,凝聚力强,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⑤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班主任工作观念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工作富于开创性。有典型的经验和较突出的成效。⑥本次评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班主任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评选。3.名额分配:本次评选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20个全日制教学班级以下的学校推荐1人,每增加10个全日制教学班级增加1个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二)“文明标兵”1.评选范围:凡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参与本次评选,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2.评选条件: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上进,模范遵守《湖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德育操行成绩优秀。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核成绩良好以上;积极参加实验和实习劳动,实验、实习和设计课程成绩优秀。③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④热心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荣誉感,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表现突出。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在校期间,因违反学校纪律而受到处分的;有不及格课程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3.名额分配:本次评选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各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二、评选程序优秀班主任、文明标兵的评选是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学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广泛讨论同意后由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市直单位由学校推荐),报市教育局审定批准。三、工作要求(一)规范操作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优秀班主任”和“文明标兵”的初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违规操作者,应立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坚持标准各单位要注意评选质量,切实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撤消其“优秀班主任”或“文明标兵”称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将评选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魏莉,联系电话:0730-8825625(兼传真),电子邮箱:563929036@qqa.com。附件:1.2011年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文明标兵”名额分配表2.2011年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申报表3.2011年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标兵”申报表4.(单位名称)推荐2011年度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文明标兵名单汇总表二○一一年十月八日附件1:2011年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