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委老干部局的初步通知要求,经请示市委领导同志同意,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按照省委老干部局的初步通知精神,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分配到我市的名额分别是2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工作者;同时,要求各地级市在201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的名单和有关事迹材料及审批表送达省委老干部局。由于省里的正式通知未下发,1中共肇庆市委老干部局而评选推荐时间较紧,因此,为了做好该次评选推荐工作,我们拟提前开展相关准备工作。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按照评选的条件要求,通过民主程序、好中选优的形式,各评选推荐出1个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并按要求撰写好事迹材料和填写好审批表,于2011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委老干部局综合科。联系人及电话:黄菊艳2270529;电子邮箱:lgjzhk200711@sina.com。附:《关于开展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初稿)中共肇庆市委老干部局2011年5月5日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