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贷前调查报告》关于李生申请110万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贷前调查报告借款申请人李生,向我行申请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110万元,期限10年,用于购买滨州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用房
为调查该笔贷款的合规性、真实性及可行性,通过对材料审查、借款人所在企业和收入情况核查以及对借款人询问、所购商业用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贷前调查,认为该笔贷款符合我行有关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条件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发商基本情况滨州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孙颖,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该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滨州市黄河三路563号,其开发的“中海豪园”项目位于滨州市新市区黄河七路以南、渤海十六路以东,土地性质为出让,五证及各项手续齐全,占地面积41292M2,建筑面积28007M2,工程总投资3149万元,该公司于2004年10月22日与滨州分行签订了按揭合作协议,截止目前合作良好
“中海豪园”是滨州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符合滨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经滨州建设局、规划局规划,“五证”齐全,原件已经核实并在滨州分行留存复印件
该项目设计合理规范,销售前景较好,经济效益可观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申请人李生,男,40岁,1965年4月20日出生,系滨州市惠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滨州市人大代表、市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市、区工商联副会长,已婚,月收入6
6万元,现住滨州市新华街1号;其配偶王婷,37岁,系滨州市惠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月收入3万元,借款人家庭月收入9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身体健康,在本单位和社会上无不良记录
惠生集团有限公司于1984年成立,其前身为惠生实业有限责任第1页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贷前调查报告》公司,于2004年4月变更为现名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