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融监管模式 衍生金融监管模式国际比较与借鉴 内容摘要:衍生金融交易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作为衍生金融交易最发达的国家,美、英、日等国在这方面有着许多成功的监管经验
而我国的衍生金融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借鉴先进经验并制定出适合具体情况的监管体制,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全球化进展到今日,虚拟性已经日益成为显著特征和不可更改的趋势
虚拟经济逐渐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存在而独立高速运行,其中衍生金融市场就是最突出的体现之一
在世界上,最早的衍生金融交易产生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美国,初衷是为了规避风险,但客观上却以其高收益为投资者提供了投机的机会
迄今为止,国际金融市场的衍生工具品种已多达 1200 多种,几乎达到了量身定做的程度
2024 年国际衍生金融市场的市值更是达到了 147 万亿美元,是当年世界 GDP 的 4
5 倍,其交易量则是 1986 年交易量的 13
对于这样一个日益庞大的市场,各国都纷纷成立监管机构并实行有效的措施对其实施监管,以促进衍生金融产品的顺利进展并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
国外金融市场的监管模式 通常,各国对衍生金融市场监管的目的不在于控制市场供求,不让投资者作出不明智的决定,而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改善信息不对称和市场的不完善,有效地维护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有序性和安全性,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通常,一国的监管结构是否合理,其评判标准是这种监管模式能否实现监管目标所要求的效率和公正
当然,各国在选择监管模式时还要受到该国经济、金融进展程度以及监管习惯等因素的影响
在美国,对衍生金融市场进行监管的机构主要是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它们根据不同金融产品的功能来决定监管权的划分
具体而言,1974 年的《商品交易所法》将商品的范围扩展到包括无形和有形的所有商品,例如证券、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