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合一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合一作者清华大学法学院胡颖廉摘要: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1,近代民法确实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然而,“契约精神”所导致的现代社会之诸多弊端都在预示着另一次同样进步的运动——从身份到契约,即从“抽象人格”到“具体人格”,经济法的产生便是其序曲和前奏
立足二十一世纪的起点,试图领导世界潮流的《中国民法典(草案)》的条文和其体现的精神似乎也在摒弃经典的“理性人”概念:诚实信用,社会化所有权,强制缔约,无过错责任……
基于以上思考,笔者认为,民法和经济法是不是正在趋于同一化呢
关键词:民法典人格趋同论经济法民法目次:引言一、人格:从身份到契约——近代民法的趋势二、人格:从契约到身份——经济法的产生三、《民法典》——介乎公法与私法
1侵权行为法——严格责任主义和社会责任主义2合同法——缔约自由的限制3诚实信用——人格的区分对待结语:民法与经济法的整合1引言民法典,人格,趋同论
三者如何联系起来,有必要先作一个解释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由此,在国内延续了近五十年的“民法法典化”运动进入了最后的实质性立法程序
对于法工委的这份《草案》,学界反映不一,但主流观点是褒奖有嘉2
媒体上也常以"公民权利宣言书"、“社会生活的圣经"等对此进行评价
纵观《草案》的体例,我们可以发现它有如下几个特点:人格权独立成编;合同、侵权责任独立而债法总则不独立;知识产权暂不纳入民法典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仍然保留在民法典中3
以上的每一点都是法学界,尤其是民法学界多年来理论研究的现实化,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技术
而本文的基点和发散点则是其中的“人格”
何谓“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