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2007〕6号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皖组电明字[2007]35号文件的通知》(合组[2007]51号)精神,请结合本总支、直属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对本单位流入的流动党员进行摸排统计,填写《流动党员持情况统计表》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情况统计表》,分别于每月的25日前和每年的6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院组织部
2、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发放等工作的通知》(院组[2007]2号)的规定,继续做好外出流动党员台帐的建立、管理和新式《活动证》的发放工作,切实把《活动证》发放到每一个外出一年以上的流动党员(不含出国党员)手中;对已经领取《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是否已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进行一次跟踪寻访,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搞好流动党员的—1—管理工作
3、对已在我院领取《活动证》的流动党员在转出组织关系时,要认真核查其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补收未交纳的党费,同时收回我院发放的《活动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活动证》存量不足时,应及时到院组织部组织科领取
组织部将于6月中旬对各单位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活动证》的发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2007年4月19日—2—主题词:党建流动党员接收通知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2007年4月19日印发共印28份—3—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皖组电明字[2007]35号文件的通知合组[2007]51号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07]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转发至基层党组织
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落实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管理流动党员的要求,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