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现转发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发的浙职技鉴[2009]06号《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举办装饰美工等职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见附件1),各学院参考该文件的精神,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报名培训工作
请于6月29日前,提交填写后的《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申报表》(附件2),交一寸彩照3张(1张贴在表格上,另2张培训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培训时带上),并附《台州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成人教育学院
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有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联系人:杨仁聪电话:85159092、613799成人教育学院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1: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举办装饰美工等职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队伍建设,提高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我中心将于7-10月举办装饰美工等32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班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职业(工种)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电工、车工、装配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制图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营业员、家政服务员、足部按摩师、保健按摩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装饰美工、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焊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智能楼宇管理师
二、报名条件(一)考评员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