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的决定各设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妇联:近年来,我省广大女政法工作者紧紧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部署,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为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于今年3月联合开展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评选活动
经过各级各部门层层推荐、审核,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林薇等23位同志“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授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陈秀梅等20位同志“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检察官”荣誉称号;授予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林等47位同志“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警官”荣誉称号;授予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许秀珠等10位同志“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
各主管单位对受表彰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省妇联同时授予以上1001位同志“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珍惜荣誉,牢记使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希望全省广大政法工作者以她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甘于奉献,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名单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