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在职教育硕士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安排发表日期:2012年2月29日【编辑录入:wei】各学院、2010级教育硕士:2010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使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一、资格审查: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完成研究性实践考核、科研任务和自学计划等,成绩合格
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一篇申请学位专业的学术论文(在学期间完成,第一作者)
二、论文要求: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和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论文评审:论文评审实行校外通讯评审和校内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校外通讯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由各学院聘请两位校内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本学科专家评阅论文(也可聘请校外专家)
凡是论文通讯评审没有通过者,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四、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另设秘书一人
答辩委员会组成一般在导师组范围内选定,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接受答辩的研究生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前除审阅论文外,还必须审阅其《开题报告书》
答辩前三天应在校南北公告栏张贴海报
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
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
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修改论文,随下一年级重新答辩一次,再不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学位答辩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