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加强云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的核心,学科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学科的自我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也是提高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重要基础
为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省级重点学科管理,促进学校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并在省内形成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科体系,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需要
第二条 “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是省政府为推动我省若干所区域性高水平大学建设,同时提升更多院校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一项战略任务
省教育厅按照《云南省“十一五”高等教育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的趋势和经费支撑的力度,从有利于促进高校整体实力的提高、学科特色、优势的形成为出发点,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布点、择优扶持、分类建设、注重效益”的原则,有计划、有部署的进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
第三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中心任务: 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术基地、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学科优势与特色,不断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的综合能力
2 第四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 1、学科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学科水平上新台阶,有 3~5个重点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30个省级重点学科达标授牌,进入同类学科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五年间共承担国家及地区科技项目1000项以上,科技成果 400项以上,成果转化率达 40%以上,不断增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
3、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学术队伍建设成绩突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有较强的导向性和示范性
4、学科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新增一批省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
5、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 6~8个,博士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