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调研报告 邵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李青野 2009年07月03日 17:3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邵东县是典型的丘陵地区,农田分布很不规则,丘块大小差异较大,自排自灌的程度很低,特别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来过去的大丘变小丘,农田的质量越来越差,尽管通过近十几年来的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但得到综合治理的面积有限。什么样的农田才算得上是高标准农田呢?根据我县的地形地貌,我们的理解是“排灌自如,高产稳定,绿色环保,便于机械耕作。”的农田,可称之为高标准农田。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势在必行,根据我县属丘陵地区这一实际,农田的改造成本要高于平原地区和湖区。因此,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增大资金规模。二是要提升亩平均投资额度,应由原来的亩平 900元,增加到亩平 1300元。三是要提升土地经营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要使土地经营者成为真正的建设主体。这就需要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机制的实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单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单打一是不行的,还要靠所有的涉农部门的通力合作,还要靠充分调动农田经营者的积极性,让他们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这就得靠地方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靠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做保障。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制订切实可行、符合当地实际的土地流转机制方案,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这样将有利于调动土地经营者和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调动龙头企业对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出台有关整合涉农资金,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的文件和政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建设标准的办法,来提高综合开发能力和开发效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齐头并进。 三是要充分发挥土地经营者和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让他们只盼政府投入搞开发、为自己投入搞开发,这样既形成了综合开发合力,也使开发后的工程能够得到良好的管护。 我县从 1995年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到 2008年已历时14个年头了。14年中我县共完成 17.07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总投资 6736.19万元,亩平投资 394.62元,其中各级财政投资4616.43万元(含有偿资金 472.5万元),亩平财政无偿投资242.76元,农民自筹资金 1824.96万元;银行贷款 214.8万元。2004年到2008年5年当中我县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5.06万亩,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