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测 绘 成 果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管 理 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的组织计划、检验实施、异议提出与受理、结果发布与处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责分工] 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抽查
第四条 [工作原则]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五条 [计划制定] 国家测绘局按年度制定国家监督抽查计划,重点组织实施投资额在50 万元以上或者影响面广、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测绘项目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上级监督抽查计划制定本级监督抽查计划,并报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对同一测绘项目或同一批次测绘成果重复抽查
第六条 [工作经费]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专项列支监督抽查工作经费,并专款专用
第七条 [抽查准备]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应当制定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发布监督抽查通告,开具监督抽查通知单,审批检验技术方案
第八条 [抽查依据] 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测绘单位明示的企业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当企业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指标低于国家法律法规、 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条款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条款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第九条 [抽查内容] 监督抽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