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环境评价专业机构资质的相关材料 一、资质评审主管部门 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直接负责审批,具体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部门为环境影响评价司综合处。 二、环评机构的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机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确定相应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评价范围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个小类 环境影响报告表 2 个小类 三、环评机构的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将环评机构资质等级分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初评机构一律只能从乙级资质开始申请。乙级机构在规定年限后达到甲级资质条件的,可以申请升级成为甲级机构。其中: 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取得乙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四、可以申请成为环评机构的单位 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相关法律和管理办法中均明文规定凡是具备相应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均可以申请成为环评机构。但从已获相关资质的单位和环评资质申请代理中介机构咨询得到的相关信息是,目前环评资质的申请处于停批状态,可能与环保部拟建立新审批评价体制、尚未理顺各方面关系有关。 另外也有说法是:今后所有事业单位将不得作为环评资质的申请主体,现有事业单位环评机构必须转成企业化运作。近两年来环保部虽未新审批设立任何一家环评机构。但从环保部近两年审批的环评资质年检、复核或变更公告中,可以看出基本是原有机构的乙级升甲级,或单位性质由事业转企业,或环评范围增项。从一定程度上佐证了今后将以企业申请设立环评机构为主这个说法。 五、申请环评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甲级环评机构必需具备的基本备件: 1、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 万元,其中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能够开展规划、重大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能够独立编制污染因子复杂或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和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与预测评价以及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