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阳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关于解决我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 策 建 议 2012 年春节前,我县因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群体上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索要工资的情况屡屡发生,影响了我县社会稳定。去年我局协助劳动保障执法部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12 起 ,通过多方努力,追回欠薪210 余万元。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尚景城小区、三中、三小等建设项目仍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那么,如何样解决这些问题,今后怎样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是值得思考和研究的一个课题。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县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筑企业违法分包、违法转包、违法挂靠的现象较为普遍,无资质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二是建设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垫资施工的问题相当严重;三是农民工用工主体不明确,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的用工关系脱节;四是由于层层转包、分包,部分包工头以极低的价格承包工程,由于管理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出现亏损,无力支付民工工资;五是施工过程中因增减工程量或施工质量问题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出现劳务结算纠纷,或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的赔付纠纷,造 2 成欠薪案件。 站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角度,比较客观的分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其产生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1、对建筑业农民工的管理不规范。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决策和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已逐步分离,从事一线建筑劳务作业的基本上是农民工。这些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都是由 “包工头”组织来的非正式劳务队伍(即使有劳务公司,也是挂靠形式)。由于施工企业采取项目分包方式,与农民工用工关系脱节,造成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低。 建筑劳务由项目部分包给建筑劳务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又分包给班组长,个别班组长还存在再次分包的现象,出现三包四包甚至五包的情况。劳务人员由班组长负责招用,施工企业或者项目部与建筑劳务企业发生劳务承包关系,班组长与劳务人员发生劳动用工关系,对于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依靠班组长进行管理,管理链为:企业→项目经理→建筑劳务企业→班组长→农民工。在整个建筑工程管理链中,农民工处于管理链的最下端。由于项目部缺乏对民工的直接管理,不能准确掌握农民工的用工和出勤情况,更不能准确掌握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因此会造成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事件的发生。另一种情况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