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关于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的几点思考 2007年建立的中央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当前的财政体制下,对稳定中央预算,规范超收收入管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连续大幅超收并非财政运行的常态,要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超收问题,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
一、当前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必要的 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近年来全国财政收入增加较多,增速较快
2000-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 19
7%,其中,2006年达 3
94万亿元,比上年增收7723
9亿元,同比增长 24
4%(决算数字)
2007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总额突破 2
6万亿元,同比增长 30
由于近几年全国财政收入远远超过了预算,造成财政超收1[1]较多
从2000-2006年的情况看,超收幅度2[2]在5%-11%左右,超收额在1000-3000亿元左右
其中,从2003年到2006年,中央财政年均超收2000多亿元(未扣除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并呈上升态势
- 2 - 资料来源:历年预决算报告 财政超收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本是件好事,也是过去多年追求的一个目标,但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个“度”,超过“度”的范围就另当别论了
大量超收的存在不仅影响当年预算平衡和冲击预算执行,超收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特别是,与国际上普遍实行的“审批制”不同,目前我国对超收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实行的是“通报制”和“报告制”3 [3],超收资金分配和使用中存在相当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超收容易直接转化为超支,既影响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也使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游离于预算审查监督之外
从前几年超收收入的使用情况看,每年上千亿元的超收资金基本上全部用于追加支出,缺少人大的预算审批和监督机制,也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的预期,强化了部门依赖年底超收解决问题的意识,扭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