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治[2012]24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2012 年 5 月 2 日公安部发布的《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 理 要 求 》( GA990—2012 )、《 爆 破 作 业 项 目 管 理 要 求 》(GA991—2012)(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将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为认真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个标准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
两个标准的发布实施,是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许可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标准的实质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
要加大对治安管 - 2 - 理部门和派出所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民警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全面掌握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知识,熟记相关条文并能准确运用
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使涉爆从业人员了解两个标准的主要内容,增强自觉遵守执行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支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活动
二、以贯彻执行两个标准为契机,全面清理整顿爆破作业单位
各地要按照《条例》和两个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爆破作业单位清理整顿工作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爆破作业单位,要依法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爆破作业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符合规定条件后再依法核发《爆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