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资源和社会 公共资源配置市场经改革的实施方案 (2006年 8月 1日)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现根据《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意见》(厦委办发[2005]28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继续贯彻落实去年各项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逐步拓展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度和范围
正在实施的,进一步深化拓展;已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时间表,争取近期推行;应当推向市场但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一旦条件成熟即实行市场化运作
二、组织领导 (一)整项改革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
具体项目由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
联席会议由市财 2 政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法制局、市审改办、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等,具体组成人员为上述部门的分管领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财政局综合处
联席会议由市财政局负责召集,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三)实行市、区两级分级管理的原则,区级参照执行
三、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市场化配置资源项目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督查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后报联席会议审议并确定
(二)制定和批准市场化配置资源方案
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由资源主管部门制度,属部门自身的资源市场化配置,报联席会议备案;属全市性资源配置项目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实施市场化配置资源方案
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资源方案,除了土地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