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成都分院文件成统院〔2012〕1号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成都分院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武侯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川统计函〔2012〕23号)、《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统计办发〔2012〕2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1〕43号精神和要求,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成都分院决定2012年在全市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调查分析师考前培训有关事项(一)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考调查分析师证书的对象:1、在武侯区范围内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凡是在2012年3月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且未参加2012年继续教育的统计1从业人员。2、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有助理统计师以上职称的专、兼职统计人员。3、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专、兼职统计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的培训、考试。(二)培训内容:今年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继续推行继续教育与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1、继续教育培训课程:2012年统计继续教育学习科目为《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2、调查分析师证(初级)课程:《调查报告写作》、《调查分析基本技能》、《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三)收费标准: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短期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价发〔2006〕223号)要求,收取培训及资料费每人120元/人;如要参加初级调查分析师培训,初级调查分析师收费为300元/人,报名时一次性交清。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上交《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调查分析师的上交调查分析师申请表两份(表格附后)、两张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四)考核:凡按规定参加全市统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在学习、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由市统计局将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统一记录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内;考初级调查分析师的人员,经过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2育中心颁发的《初级调查分析师证书》。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培训有关事项(一)培训对象: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凡在统计岗位上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中,未取得统计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不具备统计专业大专学历,又未参加过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的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学习。凡是拟从事统计工作属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学习、考试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培训内容: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培训学习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三)考试内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16日(星期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对考试合格者,由国家统计局颁发全国统一印制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四)经费及上交材料:统计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应按规定交纳必要的费用。收费依据和标准按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的通知》(财规〔2000〕45号)和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5〕6号),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纠风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培训资料费每人390元/人,考单科的收费290元/人,报名时一次性交清。报名同时上交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两份(表格附后)3两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寸)、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只需考一科的人员交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五)注意事项: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