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治菌阳肺结核临床路径 一、初治菌阳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初治菌阳肺结核(ICD-10:A15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胸痛等
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
轻者可无体征
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痰液检查: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或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既往未经抗结核治疗,或抗结核治疗时间少于 1 个月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 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药物治疗: (1)推荐治疗方案:2HRZE/4HR 或 2H3R3Z3E3/4H3R3(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
强化期使用HRZE 方案治疗2 个月,继续期使用HR 方案治疗4 个月
(2)疗程一般6 个月
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3)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制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对症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 21-28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A15
001 初治菌阳肺结核疾病编码
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3)肝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