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职工工种 初级养老护理员 二、培训等级 初级 三、培训目标 坚持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职业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学员通过培训使达到初级养老护理员的要求
四、培训对象 农村初、中高毕业生,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
五、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素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护理特点、常见疾病、营养需求、生活照料方法等
六、培训期限 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安排
七、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养老护理员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
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助理讲师资格; 八、鉴定要求及方式 1、初级鉴定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2、初级鉴定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
技能操作考场在实训室进行,并配有相关设施、病护床、模拟病人、轮椅等,参与培训的学员,如无其他特殊原因,都应参与对每一项目的学习与考试考核,对学习合格的学员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及对口安排就业
在培训的最后一日,对学员实行养老护理员理论测试与实操职业技能测试
通过考试的学员,将会由培训学校颁发结业证,如通过国家初级养老员职业技能测试,则可领取国家初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
分值比重表 序 号 模 块 分值 理论 实操 1 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 5 / 2 养老护理员的基础知识 15 / 3 清洁卫生 10 20 4 照料睡眠 5 10 5 饮食照料 5 10 6 排泄照料 10 10 7 安全保护 10 15 8 给药 10 5 9 观察 5 5 10 消毒 5 5 11 冷热应用 5 5 12 护理记录 5 5 13 临终护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