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切刚度、剪弯刚度和地震剪力与地震层间位移比 剪切刚度: 1. 定义: 是反应结构面剪切变形性质的重要参数,其数值等于峰值前剪切刚度曲线上任一点的切线斜率。 2. 应用: (1)《高规》附录E 第E.0.1 条规定:当转换层设置在1、2 层时,可近似采用转换层与其相邻上层结构的○2 等效剪切刚度比(对于转换层)γe1 表示转换层上、下层结构刚度的变化,γe1 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e1 不应小于0.4,抗震设计时γe1 不应小于0.5。γe1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2)《抗震规范》第6.1.14 第3 条规定: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结构的侧向刚度与上部结构的侧向刚度之比不宜小 2。 《高规》第5.3.7 条规定:高层建筑结构整体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1 等效剪切刚度比)。 其条文说明指出楼层侧向刚度比可按本规程附录E.0.1 条公式计算。 地震力与地震层间位移比 1. 定义: 实际上就是使结构发生单位层间位移角所需要的力。 2 . 应用: (1 )《高规》第3.5.2 条均规定: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变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框架结构,楼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γ1可按式(3.5.2—1)计算,且本层与相邻上层的比值不宜小于 0.7,与相邻上部三层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于 0.8。(○3 侧向刚度比,对于每一层) 2)对框架-剪力墙、板柱-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楼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γ2可按式(3.5.2-2)计算,且本层与相邻上层的比值不宜小于 0.9;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的1.5 倍时,该比值不宜小于 1.1;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 1.5。(○4 等效侧向刚度比,对于每一层) (2 )《高规》附录 E 中第E.0.2 条:当转换层设置在第2 层以上时,按本规程式(3.5.2—1)计算的转换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应小于 0.6。(○5 侧向刚度比,仅对于转换层) (3)《高规》附录 E 中第E.0.3 条:当转换层设置在第2 层以上时,尚宜采用图 E 所示的计算模型按公式(E.0.3)计算转换层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γe2。γe2 宜接近 1,非抗震设计时γe2不应小于 0.5,抗震设计时γe2不应小于 0.8。(○6 等效侧向刚度比,对于转换层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也叫等效剪弯刚度比) 剪弯刚度: 1 . 定义: 实际上就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