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计算机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有效解决办公用计算机设备需求与资源供给的矛盾,同时满足不同岗位对办公用计算机配置的需求多样化,进一步降低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自行购置计算机用于办公,公司进行租赁
为规范租赁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
1 公司内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的正式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的办公计算机设备已淘汰报废的员工、设备已无维修价值或折旧年限已满的员工适用于此办法
2 公司同意新增便携式计算机的适用此办法
3对现有办公计算机能满足工作需要,且达到“一人一机”标准的 部门,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配置计算机
本办法适用前提是保障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在现有设备 不能满足需求时方可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 3
1 计算机设备所有权属于购买者本人,由公司支付了租赁费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用于办公和充分保证办公需求,公司将不再另行为其配置办公用计算机
2 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中包括了计算机使用中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增加配置所需费用
第四条 购置方法 4
1 需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按照工作需求及用途划分为日常办公和特殊用途(对配置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开发),由部门经理界定租赁类别
2公司指定以下品牌作为计算机设备租赁的专用品牌:联想、戴尔、华硕、宏基、惠普、东芝、索尼
员工购买计算机必须满足公布的购置品牌,在约定租赁期内员工应确保公司租用的计算机能正常使用并满足工作需求
在此基础上,员工自行决定计算机型号及配置
3 员工购买计算机所需资金以及维护、维修和增加配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4 购置审批流程 ●填写《员工计算机购置申请表》,按照表单要求规范填写后,需上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主管副总逐一审批
●部门经理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租赁设备的类别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