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农经字【2012】09号关于成立深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活动指导组和督查组的通知各乡(镇)农经站:根据县纪委《关于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的通知》(沙纪发﹝2012﹞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便于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发展,经农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决定成立深入学习贯彻《规定》活动指导组和深入学习贯彻《规定》活动督查组,对各乡(镇)农经站深入学习贯彻《规定》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督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组(一)主要职责1
了解掌握各乡(镇)农经站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要把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工作力量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指导、监督的重点;2
参加指导各乡(镇)农经站开展活动的各阶段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及时进行指导和评价;3
总结和推广各乡(镇)农经站开展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4
及时发现各乡(镇)农经站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对走过场的,要促其“补课”;5
及时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二)工作要求1
指导组要紧紧依靠农经局党支部开展工作,注意加强与各乡(镇)农经站的联系与配合,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指导检查各项工作;2
指导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县各级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规定》活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指导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振奋精神,刻苦学习,加强团结,严格自律,把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的过程当作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过程,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严守工作纪律,不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