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龙星物流有限公司2010 年龙星场地保洁员薪酬方案(试行 ) 一、总则1、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公司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同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此方案适用于龙星场地9 人岗位编制,如公司场地调整,人员编制和工作随之变更。二、薪酬组成(一)岗位基础工资岗位基础工资 1100 元/月,随着宁波市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二、考核奖金1、考核奖金直接与个人所在负责场地的整洁度、个人工作态度等相挂钩,每月考核一次,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场地区域划分的考核奖金分配:人员数场地区域绩效奖金额1 堆场外场地(含厕所二间)200 元2 A 库外场地(含厕所一间)200 元3 B 库外场地(含厕所一间)200 元4 A1-A2 仓库250 元5 A3-A5 仓库300 元6 B1-B2 仓库250 元7 B3-B5 仓库300 元8 行政办公楼(东)150 元9 行政办公楼(西,含充电房)150 元3、人员考核表详见《保洁员岗位工作考核表》。三、职务工资2 龙星场地九名保洁员配置一名保洁组长,除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外, 负责其他保洁员每日一次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作为主管领导对保洁员工作考核的依据。保洁组长职务工资100 元/月。四、加班工资1、保洁员工作时间一般以26 天,8 小时/天计,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或调休。2、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小时工资标准:1100 元÷ 26 天÷ 8 小时=5.3 元/ 小时;法定假日按5.3 元*3=15.9 元/ 小时;3、安排 3 人参加食堂工作,每人补贴200 元/ 月。五、其他1、工作午餐:按实际出勤天数补贴5 元/天(食堂工作人员不再作补贴);2、手机补贴:按岗位补贴班组长20 元/月、员工 10 元/月。工程部201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