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通知各院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创建和谐校园
经研究,决定组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能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校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学生工作处具体指导下的学生自律组织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将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己任;以倾听学子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传播公益理念,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工作方针;加强学校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开创我校学生工作新局面
二、筹建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平等、择优选拔”的原则,开展各项筹建工作
三、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1、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及岗位设置: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学风建设部、校风督察部、信息部、生活部等部门组成
设主席1名,副主席4-5名;各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1-2名
2、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主要职责:(见附件一)四、参选要求1、思想觉悟高,组织观念强,有大局意识,能够团结带领同学积极开展工作
2、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指导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4、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有为同学服务的热情和意识
5、认真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成绩在班级(专业)前二分之一
五、日程安排1、报名形式:学生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认真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二)
2、报名截止时间:5月12日15:00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
3、初选时间:5月13—18日
4、竞聘演讲:5月19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