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山市翠亨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文本) 第一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进展观指导规划编制工作
2.坚持”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 有效保护、 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 科学处理遗产保护与社会综合进展、 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 3.协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社会经济进展、 城市建设、 环境保护、 旅游进展等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 规划目标 翠亨规划区作为翠亨生态走廊中重要的生态人文节点和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保护
实现对以孙中山故居和翠亨历史村落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 推动中山市的文化建设和社会综合进展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 真实与整体保护原则
包括历史遗产的真实载体及其环境整体保护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保护与更新、 利用、 进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范围 中山翠亨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范围是在南朗镇行政规划范围内, 以翠亨古村落为中心, 在犁头尖山以南、 金槟榔山以北的区域
总用地面积 121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保护性要求原则上没有期限限制
近期保护与建设相关行动措施的期限为 5 年, 即 - ; 远期保护与建设相关行动措施的期限为 -2025 年
第六条 翠亨规划区的规划定位 1
以市域生态绿核-五桂山、 生态岸线-南朗东南湿地滩涂和翠亨生态走廊( 逸仙水库-兰溪-崖口红树林) 构建翠亨片区的生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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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自广珠高速翠亨出口至翠亨村沿线西侧的建设, 条件允许时原有工业建筑应逐步迁出
限制兰溪沿岸的建设强度, 依托原有村镇建筑建设分散型生态居住社区
广珠公路( S111) 改线至金槟榔山以东, 利用广珠高速公路西侧辅道
原翠亨大道降级使用, 其中中山纪念馆前路段( 自中山城入口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