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法制宣传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乡镇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广阔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制素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制定本制度。二、工作内容乡镇法制宣传工作是指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方式向广阔群众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法律的意识,着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如法制宣传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2.安排制作、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如法规、条令、手册等资料;3.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宣传,如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4.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广阔群众解决法律难题;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培育一支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法制宣传队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工作责任乡镇政府是乡镇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机构,乡政府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乡政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工作的网络平台,实行多种形式,较好宣传法律,丰富法制宣传内容,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素养。四、工作要求乡镇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施,应该考虑不同层面和不同用户的需求,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设计宣传方案、发放资料等方面,应该注重贴近群众、接地气的策略。针对不同群体,采纳不同宣传手段,提供多样化、高品质的宣传服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和内容,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五、工作评估乡镇政府应建立法制宣传工作评估机制,计划制度,定期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素养和工作效率,确保乡镇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六、结束语乡法制宣传工作旨在传播法治观念,提高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适应乡镇法制宣传工作进展和形势的需要,走“服务群众、创新进展”的路子,健全制度、理顺机制,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不断优化宣传形式和方式手段,形成推动法治化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