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详尽细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实施细则(试行)(云办法〔2024〕29 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全省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法律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沟通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法律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不断适应办公自动化和信 息 化 的 进 展
县 级 以 上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公文处理工作需要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文秘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公文处理工作考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