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从任职条件起步关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的改革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从任职条件起步——关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的改革方案 随着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订和中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中国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进
但客观地说,中国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还很不完善,以致于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优化和素养的提高,既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也不利于司法腐败的防治
因此,还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对中国现行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革
一、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 在多数国家,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学历都被限定为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这是因为法官、检察官作为一个特别的职业群体,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必须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思考论证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法,而这只有经过专门的培育和训练才能获得
中国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
建国初期至 1983 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前,根据有关领导的观点,充当法官、检察官者应为工农出身,政治面貌清白,具备高小文化者即可
而且由于高等法学教育落后,法学本专科毕业生非常有限,因而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招干进入法院者占了大多数
1983 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增加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规定
但由于这一规定比较笼统,加之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够经过短期培训获得,而且同时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自 1983 年至 1995 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颁布时,中国依旧沿袭过去的做法,把公安司法机关作为安置复转军人的主要场所,以至于在大部分的法院、检察院,复转军人出身的法官、检察官占了法官、检察官人数的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