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院在按1:200师生比配备辅导员的基础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班主任是学生教育和管理的直接组织者,是学生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的引路人,是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进行学生班级管理的得力助手,是连接各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各种教育因素的桥梁和纽带,在学生工作部和各系的领导下,肩负着管理和教育学生的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提高学院兼职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兼职班主任的聘任对象与原则(一)聘任对象1、来校工作半年后的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各类专任教师都有履行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义务
2、来校工作一年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辅、行管人员可自愿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鼓励教授级职称的人员从事兼职班主任工作
(二)各类专任教师从初级晋升中级、从中级晋升副高职称前必须有一年及以上担任兼职班主任的经历
(三)各系在学年末提出本系兼职班主任拟任人选,经学工部汇总后报人资处备案,由学工部发文确认
(四)有条件的系,原则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每名兼职班主任负责一个班级的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五)优先安排本系专任教师担任所属专业班级的兼职班主任,本系、本专业缺员时,再跨系、跨部门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相近专业的兼职班主任
(六)由各系督促、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检查和考核兼职班主任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兼职班主任的职责与要求在学工部、系领导的指导下,和辅导员共同管理班级日常事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其日常行为管理
(一)积极听取和落实辅导员传达的学院关于学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和精神
(二)能够以自身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品质、端庄的仪表、文明的举止、得体的谈吐、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