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加 油 加 气 站 的 防 火 设 计 要 求 一 、站址选择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 级加油站、一 级加气站、一 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宜建一 级加气站、一 级加油站、一 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二、防火间距 加油加气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已有详细规定,本章不再累述,仅列出常见的防火间距,见表 4-5-8、4-5-9。 三、平面布局 1.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2.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 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 ( 2) 站 内 的 道 路 转 弯 半 径 应 按 行 驶 车 型 确 定 , 且 不 宜 小 于 9m。 ( 3) 站 内 停 车 位 应 为 平 坡 , 道 路 坡 度 不 应 大 于 8%, 且 宜 坡 向 站 外 。 ( 4) 加 油 加 气 作 业 区 内 的 停 车 位 和 道 路 路 面 不 应 采 用 沥 青 路 面 。 3.在 加 油 加 气 合 建 站 内 , 宜 将 柴 油 罐 布 置 在 LPG 储 罐 或 CNG 储 气 瓶 ( 组 )、 LNG 储罐 与 汽 油 罐 之 间 。 4.加 油 加 气 作 业 区 内 , 不 得 有 “明火地点”或 “散发火花地点”。 5.柴 油 尾气 处理液加 注设施的 布 置 , 应 符合 下列规定 : ( 1) 不 符合 防爆要求的 设备, 应 布 置 在 爆炸危险区 域之 外 , 且 与 爆炸危险区 域边界线的 距离不 应 小 于 3m。 ( 2) 符合 防爆要求的 设备, 在 进行 平 面 布 置 时可按 加 油 机对待。 6.电动汽 车 充电设施应 布 置 在 辅助服务区 内 。 7.加 油 加 气 站 的 变配电间 或 室外 变压器应 布 置 在 爆炸危险区 域之 外 ,且 与 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 距离不 应 小 于 3m。 变配电间 的 起算点应 为 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