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加 油 站 定 点 加 油 合 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编 制 及 使 用 说 明 一 、 本 示 范 文 本 主 要 以 部 分 地 区 公 司 正 在 使 用 的 合 同 为 基 础 编 制 。 文 本 编 制主 要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法 律 规 定 与 企 业 实 际 相 适 应 。 通 过 合 同 条 款 将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实 践 和 业 务流 程 加 以 规 范 , 使 合 同 文 本 更 加 符 合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实 际 需 要 。 2、 通 用 性 与 针 对 性 相 统 一 。 示 范 文 本 既 满 足 地 区 公 司 对 合 同 的 共 性 需 要 , 又尽 可 能 增 加 合 同 针 对 性 条 款 约 定 。 3、 原 则 性 与 操 作 性 相 结 合 。 文 本 的 通 用 条 款 一 经 确 定 , 不 应 随 意 更 改 。 需 要特 殊 约 定 的 个 性 条 款 , 可 由 地 区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细 化 。 二 、 示 范 文 本 主 要 适 用 于 供 方 与 需 方 签 订 的 加 油 站 定 点 加 油 合 同 。 地 区 企 业在 需 方 相 对 固 定 时 , 应 根 据 情 况 使 用 或 参 照 本 示 范 文 本 三 、 地 区 企 业 合 同 管 理 部 门 可 根 据 需 要 对 示 范 文 本 进 行 调 整 、 完 善 和 细 化 ,并 报 集 团 公 司 法 律 事务 部 备案。 四、 使 用 示 范 文 本 时 应 注意 下 列事项: 1、 合 同 条 款 填写应 当具体、 准确 、 完 整 , 不 得出现可 能 导致歧义的 内容。 填写内容较多时 , 可 根 据 具体情 况 列出清单作 为 附件。 2、 合 同 双方 的 名称、 住所、 法 定 代表人(负责人)应 按照 营 业 执照 规 范 填写。 3、 填写示 范 文 本 中空白项或 选择项时 , 按照 双方 约 定 的 内容, 对 不 需 要 填写或 未选部 分 的 内容, 请填“无”或 删除, 不 得留有空白。 4、 在 不 违反集 团 公 司 财务 制 度的 前提下 , 地 区 公 司 结 合 实 际 经 营 需 要 , 选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