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 、 管 理 目 的 1、 为 贯 彻 落 实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使 员 工 依 法享 有 职 业 卫 生 健 康 保 护 的 权 利 , 加 强 有 毒 、 有 害 作 业 场 所 的 职 业 病防 治 管 理 , 预 防 、 控 制 , 消 除 职 业 危 害 , 保 护 员 工 身 体 健 康 , 制 定本 制 度 。 2、 本 规 定 自 下 发 之 日 起 开 始 执 行 。 二 、 职 业 卫 生 领 导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 *** 分 管 负 责 人 : ***、 ***、 *** 管 理 人 员 : *** 员 工 : ***、 ***、 *** 三 、 机 构 人 员 责 任 及 义 务 ( 一 ) 主 要 负 责 人 职 责 1、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有 关 职 业 病 防 治 的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和 标 准 ,落 实 各 级 职 业 病 防 治 责 任 制 , 确 保 劳 动 者 在 劳 动 过 程 中 的 健 康 与 安全 。 2、 设 置 与 公 司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机 构 , 建 立 三 级 职 业卫 生 管 理 网 络 , 配 备 专 业 或 兼 职 职 业 卫 生 专 业 人 员 , 负 责 本 公 司 的 2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 3、 每 年 向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报 告 公 司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规 划 和 落 实 情况 , 主 动 听 取 职 工 对 本 公 司 职 业 卫 生 工 作 的 意 见 , 并 责 成 有 关 部 门及 时 解 决 提 出 的 合 理 建 议 和 正 当 要 求 。 4、 每 季 召 开 一 次 职 业 卫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 听 取 工 作 汇 报 ,亲 自 研 究 和 制 订 年 度 职 业 病 防 治 计 划 与 方 案 , 落 实 职 业 病 防 治 所 需经 费 , 督 促 落 实 各 项 防 范 措 施 。 5、 根 据 “ 三 同 时 ” 原 则 , 公 司 新 、 改 、 扩 建 或 技 术 改 造 、 技 术引 进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 应 由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方 可进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