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各中小学校:现将《关于开展第二届“鹰城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平文明办【2011】29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候选人,学生2000名以上的报2名候选人,学生2000名以下的报1名候选人,于11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鹰城美德少年”推荐表》《鹰城美德少年汇总表》(一式四份,加单位公章)和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新华区教体局党群办
电子版发至党群办邮箱:dangban4945518@163
联系电话:4945518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鹰城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平文明办[2011]29号关于开展第二届“鹰城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顶山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决定,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第二届“鹰城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99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我市中小学校在籍学生,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已获得“河南省美德少年”和首届“鹰城美德少年”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评选“鹰城美德少年”100名
三、评选条件“鹰城美德少年”的基本条件是: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勤奋学习,自立自强,遵纪守法,举止文明,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同时,在下列一方面或几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在同龄人或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助人为乐,奉献爱心
对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遇到困难的人热心提供帮助;对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