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政策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效用分析铜陵市国税局课题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国家宏观政策的扶持,包括税收政策的扶持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引导和干预企业经济行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研究如何有效运用税收政策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本文结合铜陵市实际情况,围绕增值税、所得税两个主要税种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效用展开分析研究
一、铜陵市循环经济建设基本情况国务院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包括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轻工7个重点行业和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再制造4个重点领域
铜陵市和铜陵有色公司被列为试点市和试点企业,实行“双试点”
铜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研究下发了《铜陵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铜陵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和重点
在工业领域,围绕铜、硫、石灰石三大核心资源打造三大产业循环链,建设滨江、横港二大工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即实施“321”工程
在农业领域,规划建设一个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山丘生态保护”和“洲圩绿色农业”二大产业区,引导并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三大产业的内部循环,即实施“123”工程
在服务业领域,建设以绿色物流、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污水处理等示范项目为先导的循环型服务业
1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铜陵市循环经济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源头治污成果显现
通过“关停并改转”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淘汰落后产能
2007年,铜陵市关闭了我国第一台冶炼铜鼓风炉、亚星焦化1套66-4型小焦炉,铜陵发电厂2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