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 海事局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事局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向第三方公司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海事协管员,及受岗位和编制数的限制,未纳入海事协管员管理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其中船员、内勤人员为海事协管员,勤杂人员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 薪酬标准遵循统一构成、统一标准、注重绩效、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同时考虑相应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 **海事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用工部门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 薪酬构成 第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职责和风险大小,分为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囤 船水手、VTS 操 作员、汽 车 驾驶员、综 合协管、勤杂人员等 ,不 同岗位执 行 不 同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 条 绩效考核奖。主要体现工作表 现和业 绩情 况 ,分船员、内勤人员、勤杂人员三个 序 列 ,每 个 序 列 分为若 干 层 级 ,每 一层 级 又 分若 干 档 次 。 第八 条 津(补)贴。津(补)贴指 年 功 津贴、伙 食 补贴、交 通补贴、通讯 补贴、里 程 补贴、夜 班 津贴、岗位补贴、夏 季 清 凉 饮 料 费 (具体标准详 见 附件 )。 第九 条 福利。福利由国 家 规定的社 会 保 险(养 老 、医 疗 、工伤 、失 业 、生 育 保险)、住 房 公积金 、职工劳保 、节 日慰 问 费 、夏 季 防 暑 饮 品 、教 育 培 训 等 组成。 (一)社 会 保 险。社 会 保 险缴 费 基 数由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构成,同时应不 低 于当 地政 府 确 定的最 低 标准,个 人承担部分在 个 人月 度 工资发放 时一次 性扣 除 。劳务派遣人员国 家 法定退 休 年 龄 后 ,单位停 止 缴 纳该 职工的社 会 保 险。 (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劳务派遣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劳保。职工劳保以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