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有效期自 2012 年 月 日起至 2015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劳务人员 1. 乙方根据甲方之需要,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的劳动人员,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务人员,劳动及从事关系隶属乙方并已和乙方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 2. 乙方输出的劳务人员在被甲方使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接受甲方的安排,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并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予以奖惩。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使用乙方输出的人员时,有选择人选的权力,所有使用的劳务 人员只有经过甲方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面试后才能确定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人员流失时,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 甲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和必 要的劳动防 护 用品 ,以保 证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人身 安全 健 康 ,同时对 劳务人员进行上 岗 培 训 (包 括 操 作规程、规章制度等)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 上 岗 操 作。 3. 甲方使用乙方输出的劳务人员时,安排加 班 的,应按法律规定结 算 加 班 费 。 4. 5. 甲方每 个 工作日应向 劳务人员提供与 甲方其 它 员工同等待 遇 。 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对 劳务人员给 予奖惩,所有奖惩通知除 告 知当 事人外 ,还 应抄 送 一份 给 乙方。 第四 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合同执 行过程中积 极 维 护 用工单 位 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并参 与 劳务人员的管 理 。 2. 乙方负 责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 会 保 险 各 项 费 用的缴 纳 ,因 未 及时缴 纳 引 发 的一切 纠 纷由 乙方自行解 决 ,与 甲方无 关; 3. 乙方输出的人员必 须 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执 行安全 卫 生操 作规程,服从甲方的日常 管 理 ,保 守甲方的商业 秘 密 4. 乙方输出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时发 生工伤 或 者 职 业 病 的由 乙方负 责 申 报 、办 理 工伤 医疗 费 及其 他 费 用的领 取 手 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