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经典案例一、劳动合同的争议调解案例案例一【案情简介】应届毕业生李某,2008年4月8日到A企业实习,A企业与李某签订了实习协议,说明实习期结束后,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6月底,李某正式从学校毕业,并口头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A企业一直未回应
2008年10月13日,李某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离开A企业,之后一直没有回用人单位上班
11月5日,A企业做出了关于解除李某的劳动关系的决定
与此同时,李某一直未领取9月、10月的工资
12月13日,李某以劳动合同纠纷争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A企业向李某支付2008年7月到2008年11月的双倍工资;2、因A企业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所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A企业支付本人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3、A企业支付本人9月、10月的工资
案例分析要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确立,但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劳动合同未能签订,而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作出了关于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决定,意味着用人单位承认与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外的双倍工资,以及9月、10月的工资
调解经过与技巧:1、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立即着手成立协商调解小组,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为宜
(协商调解小组的组成,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自己企业内部组建,成员包括工会、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或单位,由企业内部组建的条件,必须要具有熟悉劳动法律的专业人士;另一种就是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法律顾问,与企业共同组建协商调解小组
从实践来看,后一种模式协商调解成功率比较高,其原因可使员工感觉具有公平性,增强信任感,容易平息和稳定员工激烈的冲动情绪
下文不再作详细解释
)在此案例中,立即着手成立调解小组:用 人 单 位 聘 请 第 三 方 专 业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的 劳 动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