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操作规程 1
带圆帽、口罩、专用鞋、手套
器械与敷料类应分完包装
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筐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包装
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由 2层包装材料分 2次包装
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垒放时器皿间应用吸湿巾、纱布或医用吸水纤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 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 5Kg
排 气 压 力 蒸 汽 灭 菌 器 、 灭 菌 包体 积 不 宜 超 过30cm*30cm*25cm,预真空或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包体积不宜超过 30cm*30cm*50cm
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五篇的包装,纺织品包装材料应一用一清洗,无污无渍,灯光检查无破损
包外应设有灭菌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以直接观察包内灭菌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灭菌化学指示物)
闭合式包装应使用专用的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
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
10.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姓名或编号等内容
11.封塑袋等密封包装时包内器械足器械距包光袋口处≥2
5cm,热风机每日使用前检查参数,对准确性和闭合完好硬质容器应设置安全闭锁装置,无菌屏障完整性破坏时应可识别
发放程序 1
带帽子、专用鞋
发放无菌物品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要在专用发放口进行发放
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型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发放应记录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运关无菌物品应使用封闭的器具
车辆,器具使用后应清